美国工卡的申请条件:
1. 难民(a)(3)和庇护人(a)(5)及其家属可以申请工卡。
申请政治庇护后还在等待中的也可以申请工卡,即通常听 说的(c)(8)卡。
2. 美国公民的未婚夫(妻)及其子女(a)(6)也可在入境后90天内提出工卡申请。美国公民的配偶及其子女(a)(9)可以申请 工卡。
3. 已经递交绿卡申请者,在绿卡申请等待期间,也可以申请工卡(c)(9)。
4. 获得免驱逐身分的,即拿到(a)(10)卡的,可以申请工卡。
5. 申请或获得暂缓驱逐令的非法移民,也可以申请工卡,即拿到(c)(10)卡的人。
6. 出于社会或公共利益考虑而获准进入美国的,即属于(c)(11)卡的人,可以申请工卡。
7. 有最后的驱逐令(在身,但因为种种原因暂时没被驱逐,而处于被监控状态的非法移民,也可以申请工卡,即申请(c)(18)卡的人。
8. 家庭暴力等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