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规模可以用很多标准来衡量,而按照客房数量来表示酒店规模是一种通行的分类标准,它在各种衡量标准中最为客观。
1.小型酒店一般把客房数在100间以下的酒店称为小型酒店。在我国酒店业中,小型酒店占酒店总数一半以上,客房总数约占1/4。在夫妻酒店占主导的欧洲,酒店的平均客房数不足50间;而在日本,酒店平均客房数约为70间。在小型酒店中,客人较易受到家庭式的服务。但是,由于受建筑设施和经济实力等方面的限制,小型酒店在VI设计、宣传招徕和综合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力较弱。
2. 中型酒店一般把客房数在100-500间的酒店称为中型酒店。中型酒店的设施相对来说较为齐全,能够提供舒适、方便的客房、餐厅、酒吧、康乐设施、健身设施等服务,是一般旅游者理想的休息、娱乐场所。美国酒店的平均规模大约为125间客房。而在我国酒店业中,中型酒店占酒店总数四成以上,客房总数约占2/3。
3. 大型酒店一般把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的酒店称为大型酒店。在我国,大型酒店占酒店总数1%-2%,客房总数约占5%。大型酒店的设施和服务项目十分齐全,一般都有各种大小规格的会议厅、宴会厅和健身设施、康乐设施、舞厅、音乐酒吧等。大型酒店在VI设计、宣传招徕和综合服务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在经营方面承担的风险很大,因此必须采用先进的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具备良好的营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