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院)的考生,须出示近5年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450分以上)并提供两篇在核心期刊(CSSCI或SCI或SSCI期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于2017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我校(院)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具体可报考专业见招生目录(附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2023年我校(院)计划接收普通高校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具体情况见《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推免生招生计划没有完成,剩余推免生招生指标自动划归至本专业统考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