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借读政策如下:
1. 家长调动工作或经商,随父母在嘉兴居住或工作的小学毕业生,允许在嘉兴借读。
2. 户籍在嘉兴市,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在当地借读。
3. 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野外工作以及其他特殊工作,由工作地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可在嘉兴借读。
4. 在嘉兴投资办厂,购房或以其他方式拥有非农户籍的,允许其子女在嘉兴借读。
5. 驻嘉兴市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允许在嘉兴借读。
6. 在嘉兴投资办厂,购房或以其他方式拥有非农户籍的台胞子女,允许在嘉兴借读。
7. 在嘉兴投资办厂,购房或以其他方式拥有非农户籍的外籍人士子女,允许在嘉兴借读。
8. 长期在嘉兴工作、暂无固定住房的非嘉兴籍人士的子女,允许在嘉兴借读。
9. 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或学习,学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户口未转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且无其他监护人,允许在嘉兴借读。
10. 家长调入我市工作,但户口未迁入我市,学生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监护,户口已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且无其他监护人,允许在嘉兴借读。
11. 引进人才子女、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借读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12. 其他经市政府同意借读的学生,可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借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借读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