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城普通护照办理地点盐湖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室通讯地址:盐湖区河东东街328号二、运城普通护照办理依据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
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