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应于2015年4月30日之前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毕业于非中国大陆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学士学位(不接受本科期间的跳级、插班);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毕业于非中国大陆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硕士学位;学士学位获得者也可以申请直接攻读理工科博士学位。
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