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学位认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如下:
1、学位证书认证需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成绩单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需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各一份、复印件各两份。
3、在读证明认证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和学生证或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4、如认证申请是由驻华使(领)馆、移民局、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境外评估机构书面通知要求提交认证报告的,请附上相关机构书面通知的复印件一份。材料补充:国内学位认证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进行认证,该中心是教育部的直属事业单位,接受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领导,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学位中心从2018年7月1日起实行免费学位认证服务,提供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电子认证报告可自行下载、打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