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是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合称,属于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高职专科教育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在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主, 结合招生能力、就业状况综合情况,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和户籍管理,颁发学历证书,指导毕业生就业,确定生均教育事业费的补贴标准,并同时负有保证教育质量、规范办学秩序和改善办学条件职责。补充材料:高职高专的办学形式:高职(高等职业学院)和高专(高等专科学校)都是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高职高专的形式包括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职业大学,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内设立的高职高专教育机构或二级学院、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等。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如XX医学高等专科学校、XX职业技术学院、XX职业学院等。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二至三年,管理类专业一般为两年、工科类专业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 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