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多于100名。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条件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重点中学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具有申报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省级赛区数学、物理、化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理科考生。
2、在高中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或省级一等奖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经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可的个人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理科考生。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秀,在其中学年级排名前10%之内,综合素质高的省级重点中学应届理科毕业生。
三、报名程序、选拔录取原则报名一律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时间自2009年11月20日24时起,至12月20日24时止。
1、申请人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点击“网上报名”,根据网页的“报名流程”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2、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出申请人用表和中学用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签名、加盖中学公章后于2009年12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考生获奖证书复印件、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中学教务处章)、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个人陈述等书面材料请一并寄送。
3、东南大学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09年12月25日前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
4、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12月30日前电汇报名测试费人民币80元。
5、东南大学对初审通过且已确认电汇报名测试费的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测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测试地点:南京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6、在物理(满分100分)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东南大学依据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三门满分400分)加和排序,从高到低选拔出不多于100名考生,其中1-30名为自主选拔录取“一等”级别,其余为自主选拔录取“二等”级别。
7、由东南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对通过文化基础测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8、东南大学将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通报所在中学(由中学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主页”查询。
9、凡被确认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与东南大学签订“自主选拔录取协议”和“诚信承诺书”。
10、东南大学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得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姓名、所在中学,接受社会的监督,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四、优录政策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东南大学对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优录政策。具体优录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保障措施1、严格自律,在校党政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务处、学生处、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等组成的东南大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2、成立东南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命题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试,强化选拔标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坚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操作程序、选拔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本简章授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网址: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电话:(025)52090271传真:(025)52090273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邮编:21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