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榕年,1928年5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新中国最早从事外国法制史教学与研究者,外国法制史研究开拓者之一。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兼任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汕头大学法律系主任等职。“林老是新中国第一位讲授外法史的老师,在上世纪50年代初的几年里,林老经常晚上听苏联专家讲课,第二天就要给本科生讲课……”5月5日上午,在中国人民大学一次学术活动现场,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叶秋华教授这样介绍林榕年。6月1日上午9点,林榕年早早准备好,在宽敞明亮的客厅里等候记者的到来。结缘外法史多灾多难,是林榕年对自己小学、中学时代的切身感受。 1928年5月,林榕年出生在天津北郊区的宜兴埠村(现在的北辰区宜兴埠镇)。父亲是天津工业大学的木工,他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多读书、有文化。但是清贫的家境以及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苦难遭遇,让林榕年的学习时断时续。 1949年1月,天津解放了。正在读高三的林榕年异常激动,他全心全意地欢迎解放军入驻学校,担任校学生会**的他,积极协助***干部开展学生工作,并希望将来可以到新型的革命学校学习。 1949年7月,林榕年高中毕业,考取了天津师范学院中文系,家人都为他高兴。这时,他看到了一份来自华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中国政法大学”的简章,写明要“培养新中国的法律人才”。他不顾家人的埋怨,不怕丢掉已被天津师范学院录取的机会,毅然乘火车来到北京,直奔海运仓报考了“中国政法大学”,立志当一名“革命的法官”。他顺利地考取了。“这所政法大学,不是现在的中国政法大学,她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前身。”林榕年对这段历史了如指掌。1949年10月23日,林榕年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开学典礼,校长谢觉哉主持了典礼。1950年3月,林榕年等100多名学员搬到了北京城东的铁狮子胡同,成为即将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第一届法律系本科生。同年10月3日,林榕年亲历了中国人民大学开学典礼的盛况,校长吴玉章主持,刘少奇等领导人到场讲话。“这一年,我经历了‘三级跳’,先变成本科生,继而变为研究生,最后变成了老师。”对这个过程,林榕年难以忘怀。1950年7月的一天,他和傅兴岭、张晋藩等4名同学被法律系领导叫去谈话。林榕年很开心,以为自己参加抗美援朝的申请被批准了。可是,领导没谈到抗美援朝,而是想让他们几个去法制史教研室当研究生。创建之初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仿照苏联莫斯科大学设置了法制史专业。但当时苏联的法制史专家没有到位,而教研室的工作却要开展,于是,1950年底,刚学了一些研究生基础课的林榕年、傅兴岭又被选调到法制史教研室当教师。当时,法制史教研室共设置三门课程,即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苏联国家与法权历史、国家与法权通史(即中、苏以外的外国法制史)。林榕年被指派为国家与法权通史(即现在的外国法制史)老师。于是,林榕年成为新中国最早讲授外法史的老师。对这个过程,林榕年戏称,自己是“赶鸭子上架”,“不过,这个‘架’上得值”。边教边学虽然变成了研究生和教师,但是对法律、外国法制史,林榕年毕竟没有深入学习过,觉得压力很大。但这是组织的信任,林榕年觉得无论如何都要干好。白天,没有教学任务的时候,林榕年要和研究生们一起向苏联专家学习外国法制史专业课程;晚上,还要赶着去上“夜大”,那是苏联专家给中国人民大学校内的老师、干部开设的课程,内容包括俄语、政治经济学、《联共党史》(苏联***历史知识)、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等。“那什么时间备课呢 ”对记者的问题,林榕年笑了,他说:“当时年轻啊,天天‘开夜车’。”那些年,林榕年几乎没有在凌晨1点以前睡过觉。林榕年的努力没有白费,第一堂课下来,同学们满堂鼓掌。“这给了我很大的支持和鼓励,听我讲课的,就是我的本科同学啊!”林榕年更加努力了。学生们很喜欢他,因为第一节课他讲的是《汉谟拉比法典》,便给他起了一个“汉谟拉比法典”的绰号。林榕年觉得,讲法制史,应该注意史料积累,尽可能多地掌握历史知识。于是,他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各大高校的图书馆以及琉璃厂等地的旧书摊上,“可惜,旧的法制史著作几乎无处寻觅。”但是林榕年仍不放弃一切搜集、整理资料的机会,慢慢积累,读书有感的时候就写在卡片上。渐渐地,他研究《世界通史》等书籍所积累的卡片便小有规模了,讲起课来,也顺手多了。1949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和确定解放区司法原则的指示》发布后,和旧法有关的知识就不能在课堂上讲授了。中国人民大学作为一所新兴大学,拥有众多的苏联专家,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