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既然已经不是教育部承认认可的国外学校了,自然教育局是不能给办理学历认证的。●认证机构: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各地验证点地址:请上网查看 或 百度知道“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条目。●认证办理方式:
1、登录“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办理;
2、北京,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其他地区到“各地验证点地址”办理;
3、委托办理,在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委托书的代理机构办理(注意真伪)。●所需材料:请查看“中国留学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页。分以下3类,各要求不同:*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认证内容:
1.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2. 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3.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4.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认证范围:
1. 在外国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3.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 地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1.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2.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3.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4.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5.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6.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7.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