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平均分是指具体的加权平均成绩(平均学分绩点)。
加权平均成绩是将所有学科成绩与该学科学分的乘积相加,最后除以总学分数所形成的。计算方法是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来计算。平均学分可以作为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能方便地与美国的GPA制挂钩。平均分算法公式:
一、算数平均分:(成绩+成绩)/科目总数。
二、加权平均分:(A成绩*A学分+B成绩*B学分)/总学分。补充材料:大学成绩的评定机制:成绩的评定记分办法一般分为五级制、三级制、百分制三种,课程考核的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五级制记分为优(A)、良(B+)、中(B-)、及格(C)不合格(F),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三级制为优秀(A)、合格(P)和不合格(F),其中A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首次参加该课程修读的学生,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者,其等级成绩直接转化为F;百分制成绩大于等于60分者,由电脑排序,然后按名次比例转化为等级成绩。采用相同试卷考试且课程考核标准相同的平行教学班,以参加该课程考试学生作为整体对总评成绩进行排序给予等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