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留学生在野鸡大学就读的话,即使能够顺利的毕业,但是其拿到的学位学历证书也是不会被教育部所认可的,而且留服中心更是不会让这类证书通过留学生学历认证。
野鸡大学”也称“学历工厂”或“学店”,其办学以营利为目的,通常采用与知名大学院校容易混淆的名称,以混淆视听的方式招收学生,以各种手段钻相关国家法律漏洞,滥发文凭。野鸡大学所涉及的欺骗既有假学校,也有假学历。
野鸡大学已成为我国留学市场的一大痼疾,一方面为我国海外留学生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浪费,另一方面给整个社会的公信力带来巨大的创伤,特别是一些政府、高校人员的野鸡大学文凭不时现于媒体,对政府、高校、企业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中国与全球化研究中心称,根据目前的调查了解,报考国外野鸡大学主要有三种人:第一种是不知情受骗型,父母和学生对海外学校不熟悉,再加上一些非法留学中介机构的误导,让他们用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换来一张无用文凭;第二种是无法完成学业型,一部分人到国外不好好读书,最后由于成绩较差,难以向家长交代,就买一张野鸡大学的文凭,如同《围城》的方鸿渐;第三种是“主动”受骗型,这类学员主要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主,他们普遍年龄偏大,但由于升职晋级的需要,主动花钱买野鸡大学的文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科学专门人才的成长,促进各门学科学术水平的提高和教育、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三条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第四条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一)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第五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
第八条 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授予学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