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名1952年10月12日,首任校长钱端升写信给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林伯渠同志,希望毛泽东**能为新诞生的北京政法学院题写校名。
同年11月1日,林伯渠回信钱端升并表示毛泽东**已经同意为学校题写校名。11月23日,毛泽东**的‘北京政法学院’题字送达。这样,毛**所题写的“北京政法学院”校名就交付使用了。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为学校亲选校长和新校区以支持学校发展。1985年冬新校区正式破土动工,1986年6月,新校址奠基仪式隆重举行。邓小平同志欣然亲笔题写了“中国政法大学”校名。 校训“厚德、明法、格物、致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八字校训。“厚德”强调为人, “明法”强调为事的规矩、法度,“格物”强调为学,而“致公”强调做人、为事。“厚徳”源自《易经》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徳载物”,意在培养师生优良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政治道德,增厚美德,容载万物。这是人文精神的凸显。 “明法”取自《管子·明法》,意求师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以法治天下、建设法治中国为己任。这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格物”出自《礼记·大学》的“致知在格物”“格物而后知至”,意促师生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有科学的思维和理性。这是科学精神的写照。 “致公”取法于《礼记·礼运》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此处“致”从“至”,“致公”也为“至公”,出自《管子·形势解》的“风雨至公而无私,所行无常乡”,意为师生要坚持和弘扬公平正义的价值观,有仁爱亲民,献身公益,服务公众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公共精神的张扬。校徽中国政法大学校徽整体色调为紫荆红,与白色背景交错相间,鲜明亮丽。紫荆红代表着热情、向上以及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同时也是中国法官袍的前襟配色。外圆圈内上方是邓小平同志亲笔为该校题写的汉字校名,下方为英文校名。标志的主体部分由天平组成,天平的支撑部分被替换为尖顶圈底的剑形图案,既似捍卫公平、正义、法治的宝剑,又似开启知识大门、通往法学最高殿堂的钥匙。宝剑剑柄上的数字“1952”代表了学校的成立时间,天平四周围绕的橄榄枝则寓意和平、友爱。校花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花是玉兰花,取其圣洁纯净,庄严清澈,凌寒馨香的特质,象征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严肃和人文等学科的温馨,各种学科相辅相成。 校旗中国政法大学校旗为紫荆红旗面,旗面正中为白色中英文校名及校徽,中文为邓小平题写的“中国政法大学”。标准规格为192厘米长、128厘米宽。在全体法大人的共同努力中,逐渐积淀了“法治天下,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人文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学术精神;“艰苦奋斗,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而不同、和谐发展”的团队精神。法大的精神有大气、大度和大爱的特质,这些精神已经浓缩在学校“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之中,镌刻在一代代法大人的心底里。在法大精神的熏陶下,法大人形成了独有的特质,那便是“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的气度,“经世济民,福泽万邦”的情怀,“公平至上,正义优先”的价值观,“可夺法大名,不泯法大志”、“只向真理低头”的骨气,“凡我在处,便是法大”的身份文化认同等。这种以法治为理想、信仰和目标的使命特质,已经成为鲜明的“法大标识”。中国政法大学优秀的学生社团很多,每年都要举行评选“十佳社团”的活动。主要的社团有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英语协会、法通社、法律评论社、峥嵘报社,天空印象美工社、爱心社、农村与法治研究会、万里车协、绿色家园、风云漫画社、青年志愿者协会、西部志愿者协会、摄影协会、数字法大人、户外运动协会、青年爱国协会,学生创业协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