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1)学习成绩优秀,第一学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的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总评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学生可在现就读学院内转专业。总成绩是指学生一年级全部必修课成绩之和。
(2)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3)因事故或患有某种疾病,经校医院检查,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4)有某种特殊困难,经学校审核认为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1)入学未满一学年者。
(2)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有补考记录者。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者。
(5)定向、委培、预科、新疆内地班等有指定专业的学生。
(6)教育部规定的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7)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