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有40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置了法律院系或专业,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第一,专门性的法律院校。
如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等。这种模式下的学科划分较细,专业化程度高,学生知识系统较专业是其显著特点。第二,综合性大学里的法学院或法律系。如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等。法学院背靠综合性大学,除具备专门性的法律院校的特征外,学生还可以跨系选课。近年来综合性大学法学专业招收硕士、博士数量增加,为法学本科生进一步深造创造了有利条件。下面分别介绍一下各地的法律院校及其特色专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建于1950年,是建国后中央政府创办的第一所正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目前,人大法学院是全国法律院校中拥有博士点、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学科和博士后流动站最多的一个单位。特色专业和学科:刑法学、民商法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前身是京师大学堂于1904年设立的法律科。这里诞生了全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学院;在全国最早设立了法学理论硕士点和博士点。特色专业和学科: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刑法。武汉大学法学院:现有7个博士点,也是全国首批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院,具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特色专业和学科:国际经济法、国际法、比较法。中国政法大学:我国重要的法学教育研究中心,在许多法学专业领域都开创了先河,如:第一个法律史专业、第一个民商法专业、第一个经济法专业、第一个诉讼法专业、第一个比较法专业。特色专业和学科:法律史、诉讼法学。西南政法大学:1953年正式成立。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法学学科体系最齐全、法学教学科研力量最雄厚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专业和学科:经济法。华东政法大学:具有典型的“海派风格”,设有一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有国际经济法、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四个博士点。特色专业和学科:国际经济法学、法律史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以原司法部直属的中南政法学院为基础建立。学院下设法律、经济法、国际法三系。特色专业和学科:民商法学、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此外,影响较大的法学院还有:吉林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