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可能是:
1、材料不齐备 使馆为了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签证的影响,明文规定了对申请材料的要求。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一定会要求补材料甚或拒签的。
2、材料不真实 使馆在审查时,要确认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与否。如果认为材料不真实,百分之百会被拒签。
3、出国目的不明确 出国后可能会从事与所申请签证内容不一致的活动,比如持短期商务签证去探亲,到境外后滞留等。 签证官作出这样的判断,可能是根据以下原因: a、申请人在国内的职位和收入太低,会被国外的工作机会所吸引; b、申请人 太年轻,无牵无挂,滞留境外的可能性较大; c、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不好,境外的生活条件会对他有强大的吸引力等等。现在最现实的问题是:拒签了以后怎么补救需要说明的是:一般见到的拒签章,确切地应该称“受理章”。意即已经受理过一次申请,但没有发给签证。护照上一旦盖了“受理章”,对今后的签证多少会有影响,因为签证官拿到盖有“受理章”的护照时。 第一个念头肯定是:上次为什么没有发给签证但盖“受理章”可能的原因有许许多多,所以只要找出原因,还可以补齐材料再送签。 找出拒签原因,可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有时只能去猜,去推理,凭经验和常识判断了。使馆一般不会给申请人耐心解答拒签理由。 美澳等国拒签非移民签证的申请后,给的答复千篇一律: 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会返回你的国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有移民倾向。这是一个令申请人摸不着头脑的答复。多少人抗议:我在国内这样那样的,怎么可能不回来有的申请人被拒签后,心里堵的慌,就三番五次地问使馆,结果得到了最终的答复: 我拒签你是因为我认为这样做会对我自己的国家有利。西方国家的签证官由于纪律严明,一般是公事公办的,递人情,走后门的余地非常小。拒签后再申请,增加了签证难度,所以建议申请人要争取从两方面做工作: 一、是根据可能拒签的原因,准备更详尽的材料,同时附上一封反驳信,说明签证官上次的拒签决定是错误的。 二、是让境外邀请方或担保人去做使馆的工作。使馆代表本国政府,所以来自本国的影响它是必须认真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