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本公共服务适用于符合申请入户广州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二、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出国留学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在广州有接收单位或创办企业人员; 2、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三、所需材料一般情况:注意事项1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注意事项2 .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3 . 《入户登记表》 (原件正本(收取)1份)注意事项4 . 提供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查验原件(户口已注销者,须由入户地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办理户口通知》,并提供《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5 . 提供拟挂靠广州的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或本人房产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如需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或朋友户口者,建议先向该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征询挂靠意见后再到我中心递交材料,须提供户主的同意迁入证明原件一份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挂靠我中心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的《挂靠集体户申请书》原件,如需挂靠在工作单位集体户者,须提供经用人单位盖章签字的《同意迁入证明书》原件,如需挂靠父母房产且父母为非广州市户口者须提供申请人本人出生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6 . 居民身份证(有随迁家属者,须额外提供随迁家属身份证)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7 . 提供以下A、B两项计划生育材料: A.提供原户口所在地街道开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未婚人员和已婚人员均需提供,需当月审核有效,并加盖计划生育办公室公章); B. 提供现居住地所在街道计生办开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具体办理流程和资料请咨询居住地计生办)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8 .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有子女随迁者须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9 . 提供所在单位工作证明原件一份(见附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原件正本(收取)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10 . 《广州市留学人员归国工作审批表》,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单位意见栏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正本(收取)2份)注意事项11 . 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12 . 提供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提供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参加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原件正本(核验)1份,复印件1份)注意事项13 . 申请人人事档案(如有随迁配偶,需额外提供配偶的人事档案) (原件正本(收取)1份)四、窗口办理流程 1.网上注册,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2.申请,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材料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给予受理4.初审,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5.审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6.决定,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7.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五、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注册,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2.申请,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提交材料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给予受理4.初审,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初审5.审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6.决定,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到公安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及《入户指标卡》;7.申请人领取入户材料,六、办理时限法定期限: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0个工作日七、办事窗口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人事代理窗口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四)、周五:13:30-16:00地 址: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海外人才服务大厅联系电话: 83543133交通指引:公交:6、10、36、66、190、544等;地铁:地铁五号线小北站A出口八、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九、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十、常见问题解答请访问12345自助查询服务十一、办理依据1.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76号十二、备注本业务无其他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