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存放集体户口条件和流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出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临时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上。
1.在京高等院校就读的、非北京籍生源;2.本科(含)以上应届毕业生,毕业后直接申请出国攻读硕士、博士学位;3.已获得国外高等院校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和留学签证;4.户口存放在北京高校的人员。上述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二、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留学人员集体户口暂存,材料要求和步骤:步骤一:在所读学位开学前,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均为原件)来办理:
1、《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申请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jthk.cscse.edu.cn在线提交申请、自行用A4纸打印并贴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片1张,特别注意,头发衣物不能遮住耳朵、颈部)2、护照(在有效期内);
3、留学签证(须为学生签证,欧洲部分国家可以用申根签证);
4、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即出国直接攻读学位,无需学习语言或预科课程):1) 应为外方录取院校正式公函用纸,写明学习专业、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学习时间,需有国外院校录取负责人签字2)非英语语言录取通知书第一次办理手续时需带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及翻译件原件需加盖骑缝章;须经专业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5、应届毕业证书原件携带以上材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窗口申请。 同时,申请人须按照“留学存档”要求办理个人人事档案调档手续。步骤二: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
1、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办理申请书(原户籍单位须在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同意迁出)2、国外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加盖骑缝章,须经专业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在嘉华翻译的提供翻译受理凭条);
3、户籍卡(原件,户籍卡内容有误的,改正后,方可提交);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护照首页复印件;
6、留学签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8、存档卡原件(查验);户口存放费用240元/年,两年起存,与档案存放费用分开缴纳;完全满足条件的人员,需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存放手续,取得“出国留学人员集体户口存放合同书”(一式两份),申请手续即告完成。特别提示:* 本人须妥善保管"户口存放合同"和收款单原件;* 已办理自费出国户口临时存放手续的人员,因各种原因申请办理退存手续的(未将户口暂存我处),需交纳相应的单项办理费。*户口存放材料交至我处后,需等待派出所审核,一般在翌年年中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在此期间,如需使用户口卡,可办理退存手续,与学校协商将户口迁回原籍。户口存放要求;》北京集体户口档案存放要求:》留学存档 到六月下旬发毕业证的时候,人会非常多,一定要把材料都准备在一个好掏出来的袋子里。集体户口要收的材料最好按以下顺序整理,原件单放一摞:
1. 集体户口存放申请书如学校同意,可先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户籍管理部门盖章,来我处时将网上要求的步骤一、步骤二材料同时带齐办理。2.毕业证的复印件,将户口卡贴在毕业证的背后,只贴户口上边两个角即可。3.护照首页复印件4.签证页复印件5.身份证的复印件6.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翻译件或嘉华翻译公司的受理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