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2007年1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攻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条件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身心健康;类别要求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并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语合格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博士研究生(一、二年级),具有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效成绩,或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待定);并取得国外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的研修计划;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其中高年级博士生申请人如无法如期在毕业时间内(三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另向学校申请推迟答辩、毕业并获同意。要求准备的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②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如无,则从大专阶段起,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人应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学籍证明(管理处出具)⑤推迟毕业证明⑥主要科研成果(清单及摘要)⑦详细的国内、外导师介绍(应着重体现导师的学术成果与能力)⑧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仅需提供最近5年内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复印件,最多不超过3个。)⑨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包括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有效成绩,或是通过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⑩联合培养计划(需国内双方导师确定并签字)⑩-1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如为英文以外文字书写,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