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对于申办出国留学护照国家相继有一些政策出台,在申办签证手续时各国驻华使领馆也有一些新动向。
最近不少读者来信,向本刊咨询如何办理出国留学护照和签证手续,为解答读者问题,本刊特请国家教委留学服务中心就上述问题作解答。我国护照有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几种类别,其中普通类又有因公普通和因私普通之分。公派留学人员出国,长期以来,一直持用因公普通护照,1993年11月,为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和出国留学发展的需要,参照国际通常做法,国家教委、外交部和公安部决定,凡以学习为主要目的,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的公派留学人员,原则上均持用因私普通护照。新规定的实施,对公派留学人员来说,护照的申请方法有较大的改变。根据我国护照管理分工,因公护照由外交部主管并由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护照的申请均由外事部门负责申请;而因私护照则由公安部主管,由个人自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