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能拿到国外一流大学(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邀请函或录用通知书。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对象为: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研究生除外),年龄不超过35岁。选派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外接收院校入学要求。
3.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取得国外知名大学的正式邀请函和国内外导师同意的详细研究计划。选派领域1.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规划,结合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
2. 申请学校为国外知名大学。如果外方邀请函和录取通知书不是来自国外知名大学,则必需附上能够证明对方在相关领域为一流专业或一流导师的证明材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