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正常申请签证手续外,可以享受如下例外待遇:如果申请者持有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申根国及或欧盟任一成员国的入境签证(旅游,商务,随行人员),有效期自入境哥斯达黎加日起至少3个月,那么就无须申请哥斯达黎加入境签证。
在这种情况下,入境条件包括免收保证金(至多停留30天)。需要注意的是在哥斯达黎加入境后的具体停留时间由哥斯达黎加移民总局在申请者入境之时决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者的护照有效期自入境哥斯达黎加起至少为6个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持有者需要申请入境哥斯达黎加签证,申请条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者相同。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