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美国本科没有法律 。
在美国学习法律只能是研究生。因为老美很实际觉的本科生知识太少,学习法律也学不透。美国本科的概念和国内的不一样。国内是直接一开始就针对某个行业或者某个领域了。在美国研究生阶段才有真正的“职业”针对性。法学院对学生本科阶段的专业是没有要求的。 美国法律教育最突出的一个特征是初级法律学历教育被定位在大学本科教育之后的研究生教育,法律教育是以今后的职业为目标的。这种培养方式必须要求学生在学习法律之前已获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学知识,因此报考法学院的学生通常已经取得了文学士(BachlorArts)或理学士(BachlorScience),并且要通过法学院入学(LAST)考试。西方发达国家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主要有两种类型:应用型和学术型。应用型法律人才主要是指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人、商务和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等。学术型法律人才主要是指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