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臻国际解答:以美国为参考所有经美国转往其他国家的旅客均需在旅行前申请过境签证(C 类签证)或旅游签证(B2签证)。
过境签证(C类签证)签发给经美国境内立即继续转往其他国家的外国公民。大多数情况下,符合过境签证资格的申请人也符合B1/B2签证(商务和旅游签证)的要求并可获得B1/B2签证来代替过境签证。拥有有效B1/B2签证的旅客如需从美国过境不必再另外申请过境签证,但享受 免签证计划 的国家公民例外。必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人都必须在面谈时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护照:如果您的护照将在距您预计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在前来面谈之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2.一张照片:于6个月内拍摄的5厘米X5厘米见方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英文的DS-156申请表上,而不是用订书钉。详情请见照片要求。3.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您可以在中信实业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30元人民币(从2008年3月28日起执行)。请注意申请费一旦支付即无法退款,即便申请人被拒签或放弃申请。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时出示申请费收据原件两联。只有符合A-1, A-2, G-1, G-2, G-3, G-4, C-3, NATO和美国政府赞助的签证申请人可以免交申请费。请点击查看更多有关 签证申请费 的信息。4.填写完毕的DS-156 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均须填写)。5.填写完毕的DS-157非移民签证补充信息表(满16岁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须填写)建议携带的支持性材料除上述必备材料外, 某些类别的签证还需要附加一些支持性文件。您准备好这些材料了吗请注意下列文件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文件也并不能保证您得到签证。雇佣证明 由您的雇主开具一封证明信, 确认您任职于该单位,并写明您的职位名称海员的航海日志/培训记录 船员应携带其作为船员的工作历史和经历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