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采用“3+1+1”教育模式,培养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扎实基本功,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建筑学高级专业人才。
近两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0余项,获得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三等奖、甘肃省高校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第十二届甘肃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甘肃省教学成果二等奖、詹天佑科学技术发展基金青年教师奖等多项奖励。现有教师19人,其中硕士生导师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78.9%。毕业生可在各级建筑设计院、规划研究院、文物保护和教育部门从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室内设计、风景园林规划设计、古建筑保护复原的设计与研究、建筑技术研究或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学教育、建筑管理等工作。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原理、建筑结构、建筑构造、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原理、园林景观与庭院设计等。主要专业方向:建筑设计、景观方向、建筑技术。 城乡规划专业现为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近两年承担科研项目6项,其中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现有教师12人,其中硕士生导师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100%。城乡规划专业毕业生能从事城市规划、设计、管理和研究工作;能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风景园林景观规划、工程规划、城市设计及研究工作;能够在政府有关城市规划、城市开发、市场服务机构、大型企业从事决策研究、项目策划、工程咨询等工作,主要就业单位是各级规划研究院、政府规划部门或教育部门等。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知识和素养,遵守职业道德;掌握建筑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建筑设计的初步能力;掌握城市规划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工作程序与方法,能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协调各项工程规划的能力;了解城市规划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参加规划管理的能力;掌握计算机与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能力;了解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前沿理论和发展动态;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写的初步能力和阅读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掌握美学知识,具有一定的绘画、鉴赏能力;具有综合查询资料、获取信息的基本能力。主干课程:城市规划初步、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中外城市发展与规划史、城市规划原理、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学、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等。主要专业方向:1) 区域与城市发展规划方向;2) 城市总体规划方向;3) 城市详细规划方向;4) 城市设计方向;5) 景观园林规划方向;6) 建筑创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