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本驻华大使馆负责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2、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负责地区:
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3、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负责地区:
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4、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负责地区:
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5、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负责地区: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6、日本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负责地区:
大连市。
7、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负责地区:
山东省。
8、日本驻中国香港总领事馆负责地区: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注意事项:
外国人访问日本时均需办理日本国签证。中国(除中国香港、中国 )尚未成为我国免除签证的对象地区,因此中国人访问日本,不管要逗留几天都必须提前办理好签证。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下列所有条件,符合要求即予以发给签证。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2、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
4、申请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条第1项各条的任何一项。
请注意根据您的护照的类型、访问日本的目的、逗留时间等,手续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还有,单次签证的有效期是从发给日的次日起算3个月,且不可延长,因此请注意你的申请时期。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的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
扩展资料
申办赴日签证首先要明确赴日目的。赴日目的不同,申办签证的程序相应会有所变化。但不管赴日目的如何,申办日本签证首先要求在日本有邀请单位(人)或在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如果中国国内有组团单位,须严格按照组团单位的要求行事。如果申请人需要自己亲自办理签证手续,就需要分两头(日本和中国)准备材料。最好提前向日本驻华使领馆咨询办证要求(联系方式见“国别服务”)。
特别提示
(一)如果是短期来日(90天以内),应尽量购买往返机票或至第三国(地)的联程机票。
(二)应牢记日本接待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号码,以便应急。
(三)行李规格不超过标准(长56CM,宽36CM,高23CM),重量不超过20公斤。各种刀具必须放入行李箱一并托运。
(四)入境日本前,在航班上向空乘人员索要“外国人入国记录”卡。务必仔细阅读并用繁体正楷或英语认真填报正反两面有关事项,尤其注意正确填报“渡航目的”(该项目的填报应与入境签证项目一致)、“日本滞在预定期间”(在日停留期限不能超出签证有效期)。
(五)抵达日本机场后,通过检疫站到入境检查站,出示护照和入境卡,在外国人检查口办理入境手续。接受入境审查时,一定要在准确理解入国审查官的提问后认真回答,切勿随意点头。日本规定需对年满16周岁以上的外国人采集指纹和脸部图像信息,请予以配合。
曾有外国公民因填错信息或错误回答提问被拒绝入境,应引以为鉴。即使入境受阻,也不要急于按日方要求填写任何表格或在任何书面材料上签字,而应首先要求与日本接待单位、在日亲属等相关人员联系,避免因误填、误答受阻。
(六)在海关办理入关手续时,请将填写好的申报单和护照交海关官员。申报单既可在飞机上向空乘人员索取,也可在行李大厅领取填写,应如实申报。
(七)提取行李时,请确认航空公司及飞机班次,到指定行李传送台提取。提取行李后,出示护照及填好的海关申报单通关。海关分两大部分,属免税范围的到绿灯检查台办手续,不属免税范围的到红灯检查台办手续。
(八)入境手续办理完毕后,妥善保管同联“外国人出国记录”,日后办理从日本离境手续时会用到。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大使馆、各总领事馆、办事处管辖地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领事服务网-签证入境
参考资料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赴日签证(签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