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
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它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1985年,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定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申根协定》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申根国家饭店等若干原则规定。截至2007年,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4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便可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3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申根协定还包含以下原则:1.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万面,尤具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2.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3.允许一次或二次入境的短期旅行签证,其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半年内不能超过3个月;4.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5.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6.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7.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或者是该签证持有者进入的第一个申根国家;8.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该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9.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家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10.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七国开始实行申根签证;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签证;自2001年3月25起,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开始颁发申根签证。申根签证成员国至今已发展为24国。申请原则如果只准备前往某一个特定的申根国家(意指申请签证时只能提供前往该国的行程证明),必须向这个国家的驻外机构申请签证;想要在多个申根国家逗留,原则上必须根据提交的行程去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主要停留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在无法确定主要停留国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入境国家的签证。根据普遍的经验,申请停留时间最久的国家的签证这一点非常重要,否则很可能导致使领馆直接直接拒绝接受申请。申根签证是否就是“欧盟签证”?申根国家和欧盟国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虽然有不少国家同属这两个概念的范围,但是也有不少例外,例如属于申根国家的挪威和冰岛不属欧盟,属于欧盟的英国和爱尔兰不实施申根协定。而目前欧盟的27个成员国,要么实施申根协议规定的签证政策,要么实施本国独立的签证政策,并没有一种统一的、所有欧盟国家都接受的签证。所以,所谓“欧盟签证”是一个完全不存在的概念。我的申根签证是一次有效的。这是否意味着我只能去一个申根国家?很多人有个错误的观念,以为持某个国家签发的单次有效的申根签证,就只能去这个国家而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其实,因为申根签证是在整个申根范围内有效,所以除了有国家限制的D类签证,只要不出申根范围,凭一次有效的签证就可以在各个申根国家之间任意来往,签证也依然有效。举例而言:持一次有效的申根签证,可以在法国入境,然后去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再从希腊出境;或者在法国和德国之间反复来往,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凭同一签证在入境之后去瑞士、英国或者捷克等非申根国家,签证就失效了,不能再凭此签证重新进入申根国家。所以,一次有效的申根签证对于那些全部行程都在申根国家范围的游客是没有任何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