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规定保留学籍的,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具体补贴政策:资助最高标准为本专科6000元,硕士生8000元,博士生10000元学生、研究生报名参军,每人每年最高可享受6000元至1万元补贴。小编获悉,由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制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下称《办法》)即日起正式实施,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若入伍服兵役,将可享受此政策。《办法》所称的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受助高校学生的范围,《办法》界定为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称“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将按照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