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观光为目的短期滞留者 (直接到使领馆申请签证者):申请方所需资料:
1. 签证申请表 2.护照用照片一张(底色无关)3.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济能力证明材料(选两项)- 在职证明书(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最近六个月信用卡或储蓄卡对账单- 能确认最近六个月存取款明细的存折复印件 - 车辆、房产证,最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记录等5.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提供社会保险记录或车辆、房产证的申请者必须与最近六个月信用卡对账单或能确认最近六个月使用明细的存折复印件一起提供 ※ 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及学生可以提供父母的经济能力证明。
但必须在户口本上能够证明亲属关系。通过使领指定代理机构担保制度(如旅行社)申请个人旅游者:
1. 签证申请表2.护照用照片一张(底色无关)3.护照、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指定代理机构的担保书5.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外地的情况)※ 旅行社会根据申请人资料收取10W左右不等的归国保证金(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