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研究生招生有4种录取类别: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计划外自筹经费。
国家计划招生由国家按招生指标下拨培养费,对纳入国家计划的学生免收学费并给予普通奖学金(即常说的生活补助金),委培生由委培单位出资(也有一些由个人出资),自费生及自筹经费生由个人出资或导师和个人出资。这种双轨运行模式是从1985年开始实行的,此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实行的是单一的国家财政模式。而自从2008年进行培养机制试点改革后,所有参与试点的56所高校,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所有学生都要交费。相比社会上所谓的“收费改革”,高校内部人士更愿意称之为培养机制改革。2005年5月,教育部部长周济也明确表示:“这不是一个全面收费的改革,更不是一个全面自费的改革”。按照教育部的方案,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就是对一些自费研究生(所谓自筹经费或者定向培养的学生)收费做进一步规范,按照研究生成本分担制度,减少自费研究生收费的人数和经费。研究生培养(包括硕士、博士)由国家培养和自筹经费并行改为资助制,即取消国家计划,将公费、自费并轨,所有研究生都要交费。不过,学生缴纳的学费只是全部经费中的一部分,收取研究生学费的收入其实是以发放奖学金和助学金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的形式全部返回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