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ITEMⅠ),以文化交流或学术研究为目的的人员,签证有效期最长为两年。
第二类(ITEMⅡ),进行短期商务旅行的人员,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但每年在巴西境内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九十天。第三类(ITEM Ⅲ),演艺人员或体育运动员等,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90天。第四类(ITEM Ⅳ),学生签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但可以多次延期,直至预定学习课程结束。第五类(ITEM V),按劳务合同来巴西工作的科技人员和各方面的专业人员,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两年,但可以在司法部有关部门再延期两年。第六类(ITEM Ⅵ),外国报纸、杂志、电台、电视等新闻机构的记者或其他的新闻从业人员,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四年。第七类(ITEM Ⅶ),宗教团体的神职人员和其他宗教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