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招生条件:(1)外语语种:限英语考生的专业:英语和翻译专业;其它专业不限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在专业课教学中部分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部分采取中英双语教学。对于报考非语言类专业的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学校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应取得的专业课学分和英语学分。建议非英语语种的学生报考小语种专业。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2)男女比例:不限(3)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工作的需要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品德良好,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较强,并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录取批次:本科专业属全国第一批录取,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录取规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3)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左右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一般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40分左右。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5)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级差分为2、1分。
(6)专业录取时,参考外语单科成绩。所有专业录取时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口试单科成绩达到良好。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一般需达到及格线(如当年考生整体成绩较低,将适当下调单科成绩要求)。在高考分数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高、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奖项及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7)针对江苏考生的录取原则为:进档后“先分数后等级”,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为2B、必测为4C。其它录取原则按(1)-(6)条执行。 体检标准: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由于学校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碍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