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点是根据没门课的成绩算的,60分绩点为1,往上没1分为0.1绩点,100分就是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我们那是18学时1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就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的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的话拿不到毕业证书,只有结业证书
大学的学分和绩点怎么算啊,麻烦给回复
绩点是根据没门课的成绩算的,60分绩点为1,往上没1分为0.1绩点,100分就是5个绩点。每门课都有学分,是按学时计的,我们那是18学时1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就是每门课的学分乘相应绩点后的总和除以总的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不到2的话拿不到毕业证书,只有结业证书
平均学分绩点(GPA)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6月3日北大教务部研究决定,自2002级学生起,学生所学课程都参与GPA计算(2002级以前的学生,仍按各院系自己制定的规则执行),计算机将自动完成对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列入成绩单中。教务部已将这种机制写进“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我校自2004年起开始采用GPA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几年来这种方法已逐步被大家所理解、接受。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的标准和方法如下: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3+3+3)=3。则这名同学的该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大学标准一般要在2以上。为了使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教务部还规定各门课程都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再次强调: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及格率(60分以下)应有1%-10%。各院系教务员在录入成绩之前,应对成绩分布进行检查,如偏离太远,应将成绩交院系主管教学的院长/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对成绩作出微调。另外,全校通选课、公共选修课作为全校学生必修的课程,成绩更加应该符合学校给出的分布,这对于GPA评价的公正性尤其重要。
每一门课程有对应的学分,你通过考试之后就可以获得。 绩点是平均成绩,等于你的总分除以总学分,举例你现在有三门课,每一门学分 4 4 5 ,每一门课成绩 80 87 80 那么绩点是(80+87+80)除以(4+4+5)
分数成绩和绩点数的换算如下:90-100分=4.0;85-89分= 3.7;82-84分=3.3;78-81分=3.0;75-77分=2.7;72-74分=2.3;68-71分=2.0;64-67分=1.5;60-63分=1.0;60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了三门课,英文3学分(成绩4点)、历史3学分(成绩2点)物理3学分(成绩3点)。那么GPA是(4×3+3×2+3×3)÷(3+3+3)=3。则这名同学的该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为3,大学标准一般要在2以上。平均学分绩点(GPA)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目前大部分学校的学分绩点换算都是这种评估制度。
学分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通常每一个学分等于一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40-45)分钟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若单从课时来说,1学分=18课时。
绩点的计算所采用的是分段绩点法,强调按分数区分绩点层次。国内大部分高校通用的计算方法是:绩点=分数/10-5,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分数/10-5)(90分以上按90分计算)。
绩点是课程学习质的体现,它充分反映了学生掌握课程知识的程度,而不包括绩点的学分制是不完整的。因此,许多高校引入绩点制来进一步完善学分制,使课程学分与绩点相结合,成为课程学分绩点,通过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来区分学生的学习质量。
扩展资料:
平均学分绩点
1、也是就是GPA(Grade Point Average),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实施多样的教育规格和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平均学分绩点(GPA)有多种计算方式,以标准4.0算法为例,计算公式为:平均学分绩点(GPA)=(每门课程的学分数*对应课程的绩点)的总和/学分的总和。
2、平均学分绩点是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能力和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能方便地与美国的GPA制挂钩。想出国留学的中国本科生应该引以为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学分
百度百科-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