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知道,普查员中只有我是招聘的,全村十一个普查区六个普查员,入户前村支书给了我一包烟(价值十元)就没了
人口普查经费希望能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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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可以不干的。现在没钱谁干活?
人口普查历史人口普查据有关资料记载,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统计人口的国家之一。但由于历代政府调查人口都是为了征税、抽丁,因而不重视保存统计资料,直到1949年以后,我国才开展了现代含义的科学的人口普查。 历史上的户籍与人口据文献记载,公元前22世纪,大禹曾经“平水土,分九州,数万民”。所谓“数万民”就是统计人口。当时统计的数字约1355万﹔ 进入封建社会以后,人口数字统计更加完整。汉朝有“算赋法”﹔隋朝有“输籍法”﹔唐代有“户籍法”﹔宋朝采用“三保法”﹔元世祖忽必烈于至元八年颁布《户口条画》,将强制为奴的人口按籍追出,编为国家民户,使人口不断增加,元顺帝初年,全国人口达到八千万左右。明朝有“户贴制度”,现存明初洪武年间的户口统计,其总数均已达到1000余万户,近6000万人口。 具有近代意义的人口普查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在1909年清朝政府为了应付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筹备立宪事宜,下令开展全国人口普查,当时推算我国人口约3.7亿。第二次是国民党内政部举行的人口普查。 当时由于军阀混战,只调查了13个省份的人口,1931年发表的全国为47480万人口的数字,是后来估算出来的。 新中国三次人口普查为查清人口状况,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于1953年、1964年和1982年进行过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三次人口普查的时间都确定为7月1日零时。 前两次人口普查,是在我国计算技术比较落后的条件下进行的,1953年的人口普查全国人口总数为58260万余人,100岁以上的有3384人,最高年龄为155岁。1964年的人口普查增加了本人成份、文化程度和职业三项。全国人口为69122万人。其中大学文化程度者287万人,高中文化程度的912万人﹔初中文化程度的3235万人,小学文化程度的19582万人。 1982年的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共19项,增加了常住人口的户口登记状况,在业人口的行业、职业和不在业人口状况,婚姻状况以及生育子女总数、存活子女总数和生育胎次等,并首次使用电子计算机处理大量数据。截止1982年6月30日24时,全国大陆地区人口为100391万人,加上香港、澳门、 共计1031882501人。 随着新中国成立,人口的死亡率大幅下降,人口的生育率维持在高水平,1949年-1958年出现“第一次生育高峰”,人口净增加近1.2亿。1962-1970年,9年净增人口1.57亿,1971-1980年,全国总人口由8.52亿增加到1980年的9.87亿,净增人口1.35亿,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迫在眉睫。 人同国际接轨的第四次普查1990年我国进行了第四次人口普查,这次普查与联合国关于1990年人口普查的建议相一致。 与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这次人口普查的登记项目增加了“1985年7月1日常住地状况”和“迁来本地的原因”两项,旨在查清我国人口迁移的流向和原因。同时增加了死亡人口的民族、文化程度、死亡时的婚姻状况和死者生前从事的主要职业等。 到1990年7月1日,全国总人口113051万人,9年净增人口1.27亿。 1982至1990年我国人口的文化素质发生了明显变化,1990年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人从1982年的604万人上升为1576万人,其增长率为160%﹔高中文化程度者的增长率为9%﹔初中文化程度增长率为48%﹔小学文化程度增长率为18%。文盲半文盲人口占总人口的5.88%。 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985-1990年的5年间,中国人口迁移总量达3413万人,年均迁移率约为6.15﹪,其迁移规模在不同地区之间极不平衡。在迁入人口中,迁入城市的有2088.4万,迁入镇的有679.5万,迁入农村的有616.1万。大规模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包括原住本乡、镇、街道,普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2010年11月1日零时进行。此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普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领导。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此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为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县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得力精干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和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为高质量完成全县人口普查工作作出积极贡献。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人口普查领导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口普查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配合并积极参与做好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口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务必在12月底前组建完成。经费保障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列入2010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拨付。工作要求(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县、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延误工作开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人民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