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2、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江苏大学生文明公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4、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二)学习方面: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刻苦钻研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2、在评选年度内,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两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均应保持在班级前25%,院系(二级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两学期学业成绩均应保持在班级前40%。(三)工作方面:
1、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工作主动。
2、服从组织分工,对所承担的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团结协作精神,在老师和学生之间起桥梁作用。
3、工作认真,成绩显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所承担的工作考核成绩列所在二级学院前20%或所在学生组织前列,院系(二级学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所承担的工作考核成绩列全二级学院前40%。
4、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中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作风民主,反映情况实事求是,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