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1.大学生攀比消费家长喊累 如今消费市场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追逐潮流,例如:名牌服装、高档化妆品、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使得许多大学生形成攀比心理,很多家长不堪经济重负,纷纷喊累。 虽然大学生们出身于贫富不等的家庭,但他们无一例外基本上都是靠父母的资助完成学业。大学生作为一个纯粹的消费者,一个月该花费多少钱,已经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时下,在许多大学里,已经开始弥漫一种攀比、奢侈之风,有些大学生的消费已高出自己的生活所需,经常蚋改干焓忠
家长因否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求高手给解答
不应该1.大学生攀比消费家长喊累 如今消费市场中,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消费群体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追逐潮流,例如:名牌服装、高档化妆品、手机、电脑、数码产品等,使得许多大学生形成攀比心理,很多家长不堪经济重负,纷纷喊累。 虽然大学生们出身于贫富不等的家庭,但他们无一例外基本上都是靠父母的资助完成学业。大学生作为一个纯粹的消费者,一个月该花费多少钱,已经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情。时下,在许多大学里,已经开始弥漫一种攀比、奢侈之风,有些大学生的消费已高出自己的生活所需,经常蚋改干焓忠
法律上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义务从物质上、经济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如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并在生活上给予精心的照料和力所能及的帮助等,这是父母对子女所负义务的主要内容,也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客观需要和物质保障,不因父母离异而改变。《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此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由此可知,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仅限于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对接受大学以上学历教育的子女,绝大部分情况下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家长也是自愿支付的,但从法律上而言,父母履行的只是道德义务而非法律义务,这种义务的履行不具法律强制性,子女可以直接向父或母本人主张,父母也可根据意愿确定是否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