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当然,虽然不能随意改派,但是就业问题是大事,如果毕业生对自己当前工作实在不满,还是允许改派的,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条件,只需要按照改派流程来走一遍就行。改派的程序如下:(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