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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团聚类签证 境内和境外的区别

  • 贺老师
  • 2024-10-23 08:29

根据澳洲移民部公告,联邦政府将从6月2日起正式叫停普通父母移民签证(103)、年迈父母移民签证(804)、年迈亲属移民签证(114)、境内年迈亲属移民签证(838)、剩余家庭成员移民签证(115)、境内剩余家庭成员移民签证(835)、护理人移民签证(116)以及境内护理人员移民签证(836)。
澳洲家庭团聚移民签证种类盘点,澳洲移民签证种类众多,不同的签证类别适用不同的人群,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下面澳臻移民主要介绍下澳洲家庭团聚移民签证种类,希望可以帮助到澳洲移民家庭。
澳洲家庭团聚移民分为配偶、子女、父母、家庭最后成员以及照顾年迈体弱和病人类等几种。
1. 配偶(spouse)(subclass 100,309,300,310,801,110,814)
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可以担保自己的配偶移民澳洲。该签证既可以在境内或境外递交。自1996年底,移民法修改为凡取得该签证的申请人,必须有二年的考验期,(除结婚关系5年以上者除外)。
2. 子女(subclass 101,117,102,445,837,445,802)
凡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成年子女或虽已成年,但在经济上,精神上依赖于其父母的,其父母也可担保其子女移民 澳洲。该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等。
3. 父母(subclass 103. 804,864,884,173,143,)
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可担保其父母移民澳洲。其父母已属退休年龄者,即可在海外,也可在澳洲递交;未到退休年龄者,只能在海外递交。但是按照移民法规定,澳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移民者必须是满足子女平衡测试。根据目前移民政策,年迈父母移民等候时间较长。
4. 家庭最后成员 (subclass 115,835)
申请人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家庭成员中的最后一个成员居住在海外。他(她)可以被其在澳洲的亲属担保移民澳洲。这种申请同样可在澳洲和海外递交。
5. 照顾年迈体弱或病人移民(subclass 114,116,838,836)
申请人的亲属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因年迈体弱或长期患病,确属需有人长期照顾而澳亲属无人或有人又不愿照顾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此类签证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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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老师


从事留学10年以上,帮助过很多的国内学生处理留学申请,签证,生活,学习等各方面的问题,有丰富的留学咨询和实战经验。凭借着个人丰富的生活历程和申请经验,会准确的指导学生海外申请和学习生活的相关注意事项,成功帮助众多学子完成梦校留学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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